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1-06 阅读 | 246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城建)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58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企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按照住建部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和建设任务要求,积极做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申报工作。
拟申报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地区、企业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申报书一式五份报送至省住建厅,逾期不予受理。我厅将于11月18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和推荐工作,报住建部审定。
联系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李浩
电话:027-87824538
电子邮箱:1250826380@qq.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585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