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8-17 阅读 | 33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4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起,对由住建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申报部分建设工程资质延续指导,搞好资质申报衔接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按照住建部关于告知承诺制申报资质延续网址栏目、办理流程,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7-68873170、68873421
附件: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7/t20190730_241271.html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